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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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已成为我省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一段时期以来,部分社会组织行为不规范,背离了服务宗旨,过多过滥地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聚财敛钱,违法乱纪,干扰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社会影响不好,群众意见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性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形式、对象和内容呈多样化趋势,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要充分认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二、掌握精神,努力提升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自觉性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要把清理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周密安排。要对近年来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列出具体项目,逐项提出撤销、合并和保留的意见。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对推动工作确有重要作用、已经审批属于《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或《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内的,可以继续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但是一定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将自查自纠情况,特别是拟撤销和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通过自己网站、杂志、简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明确职责,不断增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效性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所主管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工作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在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基础上,做好逐项审核、重点抽查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控制、严格管理,保证规范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所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认真自查自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在总结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问题工作成功经验基础上,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监督,并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工作成果。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登记管理、年度检查、信息公布、社会评估和执法监察等手段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省民政厅已在今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中将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关情况列入年度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并在“双随机一共开”抽查中重点对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务求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使广大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问题答记者问

  河北省民政厅

  2018年7月26日